公众讯息 近日,四川省富顺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“富顺县东湖镇久泰村一组与彭某某等人财产侵权纠纷抗诉案”在高检院举办的全国首届“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”评选活动中被评为“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”,这是自贡市目前唯一被最高检通报表彰的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,也是该院有史以来办理民事申诉案件获得的最高荣誉。
“富顺县东湖镇久泰村一组与彭某某等人财产侵权纠纷抗诉案”,是近年来该院办理的具有较大影响的民事申诉案件。2009年4月,富顺县东湖镇九泰村数名村干部及该组组长代表几百名村民,因不服县法院关于安置补偿费的判决,到富顺县检察院申诉,要求检察机关对该案件依法监督。由于此案案情重大,涉及农民土地补偿问题,牵扯600多名村民的利益,还有等待观望准备起诉的6名村民,如果处理不好,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。
该院高度重视,立即向上级院汇报,同时指派专人对该案进行审查。经多方调查核实证据,发现该案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,适用法律错误,于是向法院提出抗诉。最终使5起案件中3起作改判,2起达成调解协议。拿到判决书和调解书后,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,不再上诉,村干部带领村民代表专程到富顺县和自贡市人民检察院,送去锦旗表示感谢。2011年1月13日,《检察日报》对此案作了题为《检察官让我们一村人又团结了》的报道。
该5起案件通过抗诉,均作了全面的改判,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,进一步构建了和谐检民关系。( 讯息来源:高琦 余利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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